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 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